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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

突然想起了不久前的我一直問著的傻問題

[喂,交女友到底是要幹麼阿?]


那段時間的我逢人就問,好像發現了一個偉大的問題.



[陪吃飯啊.]

[打砲打到爽!]

[我也不知道耶...]


各式各樣的聲音都有

直到最後某天我跟海狗閒聊的時候

發現那些在一起的人根本不會去想這個問題


喜歡就喜歡了嘛

喜歡就在一起了嘛

就像你喜歡紅色不會去想喜歡她要幹麼

或者你喜歡史努比你就是會想去收集

根本不用別人問你什麼[史努比去哪裡?]

因為史努比哪都不能去,都被你關在家了嘛~


所以

當會想著在一起要幹麼的那個當下



我想,就沒那麼喜歡了吧.



再說,要幹麼真的有那麼重要嗎?

(哈,其實有喔)


人要透過實踐以自我覺察,這就是所謂的方案

交女友,實為方案之最也.



2.

直到那天問起魏河馬

聽說前女友的性..阿,說錯了,總之就是生活過得不錯

真的到了這時候

我才終於放下心中那塊巨石


心中醞釀著提分手的罪惡感

被人誤解以及調侃的無奈

深深壓抑在最裡層的難過

一瞬間全部崩解開來


提分手最痛苦的不是心中的不捨

而是明明不捨卻要裝得若無其事

裝到我忘了如何去愛人忘了什麼是愛

裝得一切都漠不關心一切都不再回來


總之,知道你過得很好,我很開心.

但我自己過的開心也很重要

就算你不會看到這篇文章我們也要為各自的未來加油


3.


[到底怎樣算是喜歡呢?]


這是我最近一直問自己的新問題

而且有了自己的答案.



我想,真正喜歡一個人

就是要喜歡著她的靈魂吧.



她/他走在路上時拉開的影子(因為搞不好一喜歡身材立刻走樣,例如秀逗泰山的阿珍)

她/他離去時的背影(當然背殺就另當別論)

她/他在你腦海中模模糊糊的形象(不然遠距離立刻陣亡結新歡)



這是扣掉外在那些有的沒的之外所必須的重要東西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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兜了一圈才發現我儘問些蠢問題原地打轉

但蠢問題最後總讓人知其然之外更知其所以然: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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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llencolo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